2021年4月25日(ri)晚,北京銀盾(dun)保安服(fu)務有限公司(si)第(di)八(ba)經營部駐(zhu)北京(jing)市平谷區天潤香墅(shu)灣小區保(bao)安(an)隊當班保(bao)安員宋(song)春鵬同志正在執勤(qin)時,發現一醉酒男子躺在馬路邊上,上(shang)前(qian)觀察(cha),發現(xian)是本(ben)小區業主。因擔心(xin)其人身(shen)安全,宋春鵬(peng)同志迅(xun)速上前(qian)將醉(zui)酒(jiu)男(nan)子攙扶至休(xiu)息(xi)室,報告隊長后跟同事一塊送業主回了家。面對業主家屬的感謝,宋春(chun)鵬同(tong)志回應(ying):不用謝,這是我們應該做的,宋(song)春鵬(peng)同志用自己的實際(ji)行(xing)動展現了高尚的個人品質和精神面貌(mao)。
4月26日(ri)上(shang)午(wu),業主送(song)來了一面(mian)寫有“有義務、樂于(yu)助人,有責任、排憂解難”錦旗送到了保安(an)員宋(song)春鵬手中,并再(zai)次表示(shi)感謝。助(zhu)人為樂(le)是中華民族的(de)傳統(tong)美德(de),也是一個人崇高社會責(ze)任感的(de)具體表現。傳遞著暖人心(xin)的(de)正能(neng)量(liang),為銀盾保安(an)樹立(li)了良(liang)好(hao)的社會形象(xiang)。